大家好,浙江省最新拟提任省管干部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浙江省干部任命2023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浙江省最新拟提任省管干部和浙江省干部任命2023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处长
1、浙江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2、浙江省水利厅是否批准雀山岭水库3、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怎么样4、浙江水利三类人员怎么备案5、浙江省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工程补助标准浙江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浙江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浙江省水利厅: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浙江省水利厅,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制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省内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审核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省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浙江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浙江省水利厅: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浙江省水利厅,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制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省内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审核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省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浙江省水利厅,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制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省内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审核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省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浙江省水利厅,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制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省内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审核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省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省内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审核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省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审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财务**处。编制省级**门预算;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承办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收费、信贷的建议。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七)科技外事处。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有关学会。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水政处(挂省水政监察总队牌子)。组织、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水利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的处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已批准。而且该水库已建成,萧山雀山岭水库是以防洪、供水为主,就结合生态旅游等综合利用。水库坝址位于萧山区楼塔镇的永兴河上,控制集水面积69平方公里,水库防洪库容2000万立方米。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怎么样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很好。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单位。单位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钱塘江治理工程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单位已经从施工管理转型成为从事技术服务,该单位的福利好,薪资高,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1992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成立初期与厅计划处合署办公,1996年4月开始**办公。2006年7月,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并入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单位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怎么样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很好。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单位。单位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钱塘江治理工程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单位已经从施工管理转型成为从事技术服务,该单位的福利好,薪资高,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1992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成立初期与厅计划处合署办公,1996年4月开始**办公。2006年7月,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并入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单位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很好。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单位。单位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钱塘江治理工程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单位已经从施工管理转型成为从事技术服务,该单位的福利好,薪资高,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1992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成立初期与厅计划处合署办公,1996年4月开始**办公。2006年7月,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并入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单位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单位。单位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钱塘江治理工程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单位已经从施工管理转型成为从事技术服务,该单位的福利好,薪资高,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1992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成立初期与厅计划处合署办公,1996年4月开始**办公。2006年7月,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并入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单位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992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成立初期与厅计划处合署办公,1996年4月开始**办公。2006年7月,省编委办批复同意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并入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单位更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浙江省**门规定,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在从事水利行业研究、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管理等活动前,都必须先进行备案。备案的流程如下:
1、编制备案材料:需要备案的水利三类人员需要准备一份备案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个人资料、从业资格证、专业资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2、政府审批:备案材料需要提交至当地**门,由专门审核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水利三类人员备案证书》;
3、上传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备案信息上传至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完成备案登记;
4、备案结果查询:备案完成后,可以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查询备案结果,申请备案的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备案情况。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编制备案材料:需要备案的水利三类人员需要准备一份备案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个人资料、从业资格证、专业资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2、政府审批:备案材料需要提交至当地**门,由专门审核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水利三类人员备案证书》;
3、上传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备案信息上传至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完成备案登记;
4、备案结果查询:备案完成后,可以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查询备案结果,申请备案的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备案情况。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政府审批:备案材料需要提交至当地**门,由专门审核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水利三类人员备案证书》;
3、上传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备案信息上传至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完成备案登记;
4、备案结果查询:备案完成后,可以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查询备案结果,申请备案的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备案情况。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上传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备案信息上传至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完成备案登记;
4、备案结果查询:备案完成后,可以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查询备案结果,申请备案的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备案情况。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备案结果查询:备案完成后,可以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管理**查询备案结果,申请备案的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备案情况。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三类人员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编制备案材料、政府审批、上传备案信息、备案结果查询等步骤,为保证水利行业安全,建议所有水利三类人员务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水电〔2013〕1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2011年~2012年,浙江省**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实践表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提高了电站综合能效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促进了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决定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水电〔2013〕1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2011年~2012年,浙江省**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实践表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提高了电站综合能效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促进了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决定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2011年~2012年,浙江省**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实践表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提高了电站综合能效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促进了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决定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1年~2012年,浙江省**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实践表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提高了电站综合能效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促进了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决定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一、实施对象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二)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原则上应比近3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四)未享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财政资金补助。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详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二、实施期限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统一部署,本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三、申报要求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鉴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向国家**、**报送《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以文件形式报送给省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并随文报送各项目初设报告、初设批文及经县级财政、**门审核签章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按保质做好项目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二、浙江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经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杜旭亮、徐良平2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受理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网络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以便查核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将不予受理。省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公示时间从9月8日起到9月16日止。
联系处室: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
联系**: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1238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1、指导全省政府**公文处理工作;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的收文、分发、拟办、核稿、运转、印制、备案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全省性会议的审核和会务组织;办理省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印签和介绍信,制发由省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工作证;负责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传达及情况反馈;负责全省节庆会展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核工作。
2、组织和指导政府**全国、省**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将每年省政府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协调和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承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指导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省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和编辑工作。
4、办理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省长工作范围部分公文的起草和部分会务的组织;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省长批示的办理或督办;承办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负责常务副省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6、负责文化、国资、政法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7、负责农业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承办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工业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9、负责涉外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10、负责交通、市场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11、负责社保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12、负责教卫口子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承办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协调全省反**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置有关反**的突发、应急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缉私调剂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14、(挂省政府海防管理办公室牌子)
15、协调海上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沿海重点地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加强海防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挂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17、协调、督促地方电子口岸建设;负责口岸**、关闭的申报工作;协调全省口岸客、货运输管理工作;审查开辟国(境)外航线、航班;负责全省口岸查验单位设置、建设的规划、报批工作;制订全省**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承担省大通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
19、负责厅机关的行政后勤、财物管理和接待工作;办理有关全省性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省行政中心的治安、保卫、交通和传达室接待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省行政中心的消防工作;协助**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侦查、侦破工作;指导大楼警卫中队做好省行政中心的警卫安全工作;协助省**局做好**维稳工作。
21、协助省政府领导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接收、报告和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评估和应急处理的专题报告;承担应急办日常工作。
22、负责省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参与应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规划和政策的拟定;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的干部培训;建立和管理应急处置档案材料。
23、制订接待计划和有关接待规章制度;负责接待值班、会务、文秘等行政工作;负责省领导内部接待等服务工作。承担省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4、负责党和国家及****以及从上述职务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接待工作。
25、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会、政府、政协正副省级领导以及从上述职务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接待工作。
26、负责**国家机关正副部级领导以及从上述职务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接待工作。
27、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联络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28、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9、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